杭州市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

2016-09-26 16:45:51 字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共有决算单位1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

       二、收支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收入决算安排情况

    部门收入决算2093.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93.30万元。 

    (二)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部门支出决算2093.3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40.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0.3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类)52.44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285.26万元,项目支出808.0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32.52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单位行政系统正常运转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808.04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日常职能业务方面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0.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退休职工的工资、医疗及党员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3. 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2.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5.2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07.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8.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9.1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提租补贴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28.15万元,比上年下降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标准控制严格。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6.44万元,比上年增长72%。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15年全年参加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增长的原因是2014年因工作繁忙,拟安排出国(境)考察未能成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20万元,比上年下降66%。主要用于接待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本部门全年共安排公务接待和临时会议来人45批次,1837人次(含信访定额工作性用餐如20元/份盒饭等)。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次较上年比有所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51万元,比上年下降47%。其中,本年度本部门公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5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及车辆租用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控制严格,公务用车次数减少。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6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8.5万元。

    3.预算绩效情况。2015年,本部门共有1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评价,主要包括12345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涉及财政拨款资金78.6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

    4.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0辆车,212台办公设备。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专户资金收入:当年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主要指部门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其他资金收入:除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之外的收入,主要包括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及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其他杂项收入。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决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其他支出: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5年市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 2015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5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4.2015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表

2015决算公开表.xls